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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积极作用 助力共同富裕——普陀山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担当之举

时间:2023-10-21 来源:佛教文化网

普陀山这十年·中国化探索见成效系列之九
发挥积极作用 助力共同富裕
普陀山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担当之举

十年来,普陀山佛教协会紧紧围绕共同富裕这一主题,立足佛教普济众生的理念,多措并举配合各级政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一、锚定目标,统筹谋划,绘制助力共同富裕发展蓝图

把助力共同富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促进佛教健康传承、加快佛教中国化进程紧密结合,列入普陀山佛教协会重要议事议题,加强组织领导,专项予以推进。

(一)加强统筹,科学谋划路径。坚持系统谋划,锚定目标,成立以会长为组长、副会长为副组长、相关寺院(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益慈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专项负责相关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通过绘制路线、明确目标、指明路径、强化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慈善助推民生改善、助力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二)建章立制,持续规范程序。在舟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每年编制年度慈善工作计划和慈善项目目录,定期组织召开慈善座谈会。制定《普陀山佛教协会公益慈善事业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公益慈善经费预算管理,建立公益慈善项目申报制度、公益慈善项目集体研究制度和公益慈善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慈善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监督。在向舟山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专业组织捐赠善款的同时,积极与被捐赠组织对接,及时跟进掌握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全面提高善款使用效率,确保公益慈善事业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三)专题学习,悟透政策法规。认真学习慈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其他省市宗教慈善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增强依法助善、依法行善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并及时查漏补缺,规范资金审批、资金管理等方面运行机制。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规定,全面加强慈善团队建设,通过全覆盖式培训学习,持续提升慈善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

二、 依法依规,规范运作,夯实助力共同富裕坚实基础

始终把依法依规依制作为助力共同富裕、开展慈善工作的重要支撑,通过强化三个规范,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序。

(一)持续规范公益慈善经费预算管理。将公益慈善经费纳入普陀山佛教协会财务支出预算,根据每年财务预算安排,由舟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指导制定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及资金安排比例,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后,由普陀山佛教协会弘法办(慈善)执行,真正做到目标明确、流程规范,让每笔资金来之有源、去之有凭。

(二)持续规范公益慈善经费使用投向。社会机构及个人申请捐助的公益慈善项目必须签订公益慈善项目协议,并根据协议内容履行各自职责。弘法办(慈善)进行立项,按照深入调研、上会讨论、列入预算、及时跟进、规范拨付的流程,保证经费使用规范合法、去向明晰。特别是为援助受灾地区的资金开设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办理流程,相关款项可在常务理事会通过后一次性拨付,真正做到应捐尽捐、捐之实用。

(三)持续规范共同富裕基金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审批报销机制,具体发票必须按照金额分级,由公益慈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副组长审批后方可予以报销,如遇大额支出,必须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从源头上保证了资金规范使用。

三、 深入调研,聚焦公益,激发助力共同富裕强劲引擎

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善事办善,让公益慈善资金用到刀刃上,为舟山市乃至浙江省共同富裕目标贡献力量。

(一)重流程,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定时对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总结,并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全额用于公益慈善项目。全面强化项目规范力度,如发现在申请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问题,及时暂停项目拨款;情节严重的,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二)听汇报,强化资金使用。每年召开慈善工作座谈会,了解舟山市慈善总会、扶贫办、民政局、红十字会、普陀山普济医院、敬老院等受赠单位对于捐赠善款使用情况。同时,要求受赠单位制定相应跟踪巡访制度和善款分配使用计划,方便掌握捐赠善款的使用情况,并全面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使用。

(三)走实地,强化项目推进。组织佛教协会弘法办(慈善)、财务办和教务办,对受捐赠单位公益慈善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听取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汇报、查看部分工作和资金使用台账、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探讨慈善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并形成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公益慈善提供更精准的参考意见。

四、巩固成果,蓄势攻坚,再创助力共同富裕更好佳绩

多年来,普陀山佛教协会在推动共同富裕,开展慈善事业中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至今用于公益慈善项目资金达12亿元。

(一)在脱贫攻坚战中展现佛教界的担当。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通过东西部结对对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四川达州万源市的部分项目实施帮扶,为浙江省少数民族村等捐款捐物。每年通过舟山市民政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向普济生命慈光大病救助、慈善造血型博爱送万家、普济白血病救助、普济生活困难救助金等项目捐赠爱心款,为脱贫攻坚做出了贡献,获得了中央、国务院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在抗疫大战中贡献佛教界的力量。在新冠疫情期间,捐赠1000万元专项用于武汉火神山医院建设,捐赠500万元定向用于救助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三地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志愿者以及助力疫情后的复工、复产、复市等,获得了浙江省红十字会新冠疫情防控特别贡献奖。同时,主动向菲律宾慈航禅寺、美国梵音寺、日本南禅寺、仁和寺及日本中国观音灵场会等友好寺院捐赠防护口罩7000余只,彰显了中国佛教界的大爱意识,产生了极佳的国际影响。

(三)在公益慈善中展现佛教界形象。积极开展赈灾助困、医疗救助、五水共治、少数民族村建设等公益慈善活动,出资4.5亿元兴建观音大桥、设立2亿元的同心共富基金。今年8月7日,通过中国佛教协会向遭受洪涝灾害的地区捐款500万元,用于灾后重建工作。在每年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为普陀山敬老院及驻山海军、陆军、公安、消防、边防等全山各单位送去慰问。同时,制定《普陀山佛教协会关于僧众职工困难救助办法》,及时帮助各寺院(单位)生活困难的僧众、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许,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中国红十字博爱奖中国红十字奉献奖浙江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奖--社会责任奖第三届浙江慈善奖--机构奖浙江省红十字功勋奖银奖舟山市宗教慈善特别贡献奖等多项殊荣。(摘自《中国宗教》2023年第9期,总第28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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